各有关单位:
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,推动宝山产业能级提升和创新驱动发展,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对宝山区经济发展支持作用,根据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宝山区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暨“展翅计划”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宝府规〔2020〕1 号)有关规定,现就2021年我区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上海股交中心”)挂牌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扶持政策
(一)政策条款
对股改后在上海股交中心E板和科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中介费扶持,对在E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;对在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扶持,区外挂牌企业迁入本区可参照执行。
企业挂牌扶持资金按年度分三次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即:
1、在挂牌成功后可申请首次扶持,最高50万元(申请编号Ⅳ-2-6)。
2、企业首次扶持申请成功后2年内可继续申请后续两次扶持,根据营业收入、引入风投等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扶持金额(依次申请编号Ⅳ-2-7、编号Ⅳ-2-8)。
(二)申报材料
1、首次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扶持申报表(由所属街镇(园区)盖章,PDF版本)
(2)上海股交中心“关于同意**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通知”或“关于同意**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科技创新板挂牌的通知”(PDF版本)
(3)企业前一年度完税证明材料(PDF版本)
(4)“高新技术”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相关证明材料(或有,PDF版本)
2、后续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扶持申报表(由所属街镇(园区)盖章,PDF版本)
(2)上海股交中心“关于同意**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通知”或“关于同意**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科技创新板挂牌的通知”(PDF版本)
(3)企业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PDF版本)
(4)企业前一会计年度完税证明材料(PDF版本)
(5)企业引入风投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(或有,PDF版本)
二、申报方式
(一)申报途径
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。企业进行网上自主申报。区发改委(金融办)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初审,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,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。项目经网上初审后,由区发改委(金融办)按照一般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。
(二)申报网址
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,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(https://ywtb.shbsq.gov.cn/bszwdt/bszwdt/auditpolicy/pages/index.html),在金融服务支持栏目中选择金融专项扶持相关条目(编号Ⅳ-2-6、编号Ⅳ-2-7、编号Ⅳ-2-8)进行申报。
(三)申报期限
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10月19日起至10月30日止,后续申报时间待具体通知。
三、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金融服务办公室)
联系人:周天承、马骁勇
联系电话:66780228
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金融办)
2021年10月15日
附件:
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扶持申报表(挂牌)
企业名称 | 企业注册地址 | |||
企业实际经营地址 | |||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申请专项资金项目 | 申请项目 | 金额(万元) | |
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补贴 | - | |||
前一税收年度完税情况(万元) | ||||
单位联系人 |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补贴 | |||
联系人手机 | ||||
企业承诺 | 1、上述所提供相关材料及描述情况真实、完整 2、企业成功获得扶持后不得在3年内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迁出宝山 3、企业挂牌3年内不会因自身原因摘牌(转板上市除外) 4、将定期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数据以便政府后续跟踪 5、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返还所获扶持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、盖章 | |||
所在街镇(园区)对申报项目的意见 | (上述情况属实,同意给予资金扶持。)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|
来源:宝山金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