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区各企业:
2019年,关于企业2018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又开始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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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和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规定,凡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、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,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,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者电子营业执照,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上海)(sh.gsxt.gov.cn)报送2018年度年报,并向社会公示。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,选择公示年报的,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上海)(sh.gsxt.gov.cn)报送2018年度年报,并向社会公示;选择不公示年报的,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报。
市场主体信息公示
年报填报时间: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。
其他公示信息:自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。
其他依法公示信息内容
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● 行政许可取得、变更、延续信息;
●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;
●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;
●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。
图解年报流程
第一步:访问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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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址: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
第二步:注册并登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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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“企业信息填报”图标,即可进入企业年报
第三步:填写年报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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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:提交并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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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步:结果查询
工商部门提醒,进行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。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向社会公示。(逾期不报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者,将被列入黑名单,并在投融资、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受限。)
烦请园区各企业务必尽早认真完成2018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,谢谢配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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